王鲲先生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师)
“行政”一词出现很早。正如沿用至今的许多古代汉语词汇一样,这个词的含义也经历了漫长的变迁。让我们首先来看这个词的构成:由“行”和“政”两个字组成。汉语的词组惯例上都是首先有汉字,各表其意,后组合成词,指示更复杂意思的。
汉字最简单的构字方法是描绘物体的形象。“行”字即是如此,它描绘了交叉的道路。我们可以猜到,最早这个字就是指道路。“行”字动词的意思是“行走、旅行”,继而发展成“实践、施行”。这个词义的变化让我们想起拉丁语中名词“via”(道路)到了现代法语中,变成介词“via”(经过、通过)的例子。
学汉语的人往往会觉得汉字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开始学习的时候,都是学最简单的象形字,比如日、月、水或目等等。但事实上,汉字的造字系统比这个复杂得多呢。
这样说不无道理,因为为了表达复杂、抽象的概念,简单的象形字就不够了。中国古代的先贤们将一个复杂意思的组成部分汇集到一起,构成一个新的汉字。第二个字“政”就是一个例子。
这种造字法叫做“会意”。 古人把汉字造字方法总结为六种,称为“六书” [1]。 中国古代文人必须掌握的六种知识,称为“六艺”,六书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汉字的左边是“正”,是个声部,它的意思是“正直、正确、公正”,作为动词,是“匡正、校正”的意思。这个字的右半边是一个“攴”字,简化字的写法是“攵”,它的意思是“轻敲”。“改正,还事物以本来面貌”就是“政”字最初的意思,后来逐渐演变成“治理”,而名词意为“政事”。
这两个字最早用在一起是在天子“行其政事”的表达中,这种说法是最高统治者专用的。直到唐朝,才轮到大臣使用,而这并非偶然。因为尽管秦始皇废除分封,施行中央极权地方郡县的制度,却是到了唐朝才出现真正稳定的、科举选拔的文官制度。
“行政”传统的意思为“行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它是建立在中国古代社会现实的基础上的,君权和儒教严密地控制着社会等级。而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是19世纪末从日本传入中国的。1868年的明治维新让日本对西方全面开放,学习西方政治体制。日语新词“行政”与汉语写法相同,意味着“执行政治意愿的机构”。
当中国变法先驱们借鉴这个旧形新意的词时,他们用其指代“政府”和“国家机构”。在中国,这个意思随之扩大为“一个机构的管理活动”,甚至超越了公共活动的领域。今天汉语里还可以说一个私营公司的“行政”人员。
关于这个词的使用,始终存在着许多的混淆和争论。从某种意义上讲,翻译忠实地体现了这种状况。我们可以说存在两种矛盾:一种是广义和狭义之间的矛盾。翻译中,人们不区分下列情况:在三权分立概念中,人们使用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制衡的说法;在另一种情况下,人们说“行政”和“政治”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另一种是制度学派和管理学派之间的矛盾。 公共管理学(Administration publique) 从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正式成为管理学的一个分支。然而,许多学者都认为这个学科研究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归属于政治学,并翻译成“公共行政学”。另外,法律中协调管理机构及其管理对象关系的法律亦被称为“行政法”。
我们没有意图在这篇小小的文章中解决这些矛盾,只是想通过对这个词的溯源,解释其词义的演变,为读者揭示当下关于这个词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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