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领域的合作意向书

法国驻华大使馆,大陆法系基金会和中国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签署了中法环境法领域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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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领域的合作意向书

发布于 : 2010年6月8日 / 最近更新 : 2010年6月16日
法国驻华大使馆,大陆法系基金会和中国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签署了中法环境法领域合作意向书。

2010年6月3日,法国驻华大使馆,大陆法系基金会和中国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签署了中法环境法领域合作意向书

合作三方决定 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开展合作:

  • 研究修改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 讨论研究环境法典编纂;
  • 开展生态税和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的研究。

签署意向书是在2009年10月,合作三方成功地联合举办了环境法研讨会,以及在法国大使馆的资助下,大陆法系基金会完成编撰中法文和 拼音对照的环境法词汇汇编后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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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仪式在法国大使官邸举行
自左向右: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徐庆华先生,法国驻华大使苏和(Hervé LADSOUS)先生和大陆法系基金会驻华代表鲍佳佳 (Stéphanie BALME)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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