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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2006年5月22日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运载工具以及相关材料在全世界的扩散,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了威胁。为应对21世纪安全问题的挑战,法国认为应该在两个方面展开行动。首先必须全力以赴加强裁军和不扩散领域的重要公约、协定和协议(即向公众普及、本国立法与之配套并遵守这些国际协约)。在核问题上,法国赞同在严格有效的监督下实现全面彻底裁军的最终目标。1996年,法国决定完全停止核试验并着手拆除本国核试验中心。法国是最先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公约》国家之一,同时也是第一个作出决定并确实拆除用于生产核武器所需可裂变材料设施的国家。因此,通过《关于禁止生产核武器所需可裂变材料的公约》草案,法国捍卫的是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禁止生产可裂变材料目标。
在削减化学武器方面,法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为获得所有国家批准1993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所作的努力。在生物武器领域,2001年举行的有关会议失败之后,法国在探索一条独辟稀径的多边路线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旨在加强1972年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此外,法国也为防止扩散和遏制扩散的有关倡议贡献了一份自己的力量。在防扩散方面,如加强现有供货商机制,有澳大利亚集团(le Groupe Australie)、核供应商集团(le Groupe des fournisseurs nucl巃ires)、导弹技术监控机制(MTCR)等;推动所有国家批准关于导弹的行为准则。在遏制扩散方面,有双边或更为集体化、组织更为严密的解决方法,如《打击扩散、保障安全倡议》。
对于传统武器,法国的行动主要体现在:反对使用反人员地雷和抵制轻型武器和小口径武器非法贸易。在地雷问题上,法国积极行动,推动了渥太华公约各方面规定的全面实施:通过对被污染地区的污染清除行动实现裁军、协助销毁地雷储备、向受害者提供援助以及开办扫雷和清除污染技术培训班。
在轻型武器和小口径武器问题上,法国的努力主要集中在两个互为补充的方向:一个方向面向全球,法国和瑞士联合提出一个关于标识和可追根溯源的倡议;另一个方向涉及地区层面,在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框架内,法国积极参加此类武器《最佳操作指南》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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