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战略格局的变化表明法国从此之后,在它的东部拥有一个纵深达数千公里的战略缓冲地带,这种局势在法国历史上是从未经历过的。可是,跟人们的愿望背道而驰的是,世界上的危机和冲突并未停止。这些危机和冲突有它们自己的逻辑、自己的范围和各自的参与者,而这后者往往还是以往从未出现过的,或完全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角色。由此产生的威胁具有局部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威胁的来源有时是国家,有时则不是国家。
2001年发生的911袭击事件,标志着大规模恐怖主义的兴起,产生了新的冲突形式。这种战争既没有战场,也没有可明确辨认番号的军队。在这场战争中,随时准备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对手,将其目标明白无误地对准普通老百姓。法国是一个发达、开放并且具有很高技术水平的国家,所以更容易受到新型威胁的攻击。此外,法国由于在政治上采取相互支持的立场,并参加一些利益集团或联盟,因此成为一个潜在被袭目标。
面对国际形势的这种双重变化,法国调整了它的战略,现行政策的中心目标是保护法国公众的安全以及他们在本土和海外的利益(法国现有150万侨民旅居海外)。
根据1996年为建立新型职业化军队所做出的选择,并考虑到本国参与欧盟和大西洋互助体系的需要,法国将:
- 保持本国决策和采取行动的自主权,以保留是否参与伙伴国或盟国共同采取行动的自由选择权和拥有在必要时单独采取行动的能力;
- 保持本国在联盟和联军中的影响,这就要求法国能够具备指挥欧盟某项军事行动“协调国”的能力和足够的军事力量。(在联军里,在执行某项特定任务时,特别需要一个“协调国”以它为主,以该国武装力量为中坚力量,并协调其它成员国的力量)。
- 保持本国不可或缺的技术能力,以长期确保核威慑力,开发用于应对新型威胁的有效手段,继续保有一个以欧洲为基础的工业基地,生产本国国防所需主要装备。
威慑、预防、远程派遣—打击和防御等理念是确定法国战略主要职能的基础。
“威慑”以“不使用”理念为典型特征,要求拥有各种不同手段,以确保在不断变化的威胁面前具有威慑力。同时,在欧盟国家越来越团结的背景下,法国也应该为欧洲安全做出贡献。法国积极参与实施保障地区稳定的机制,如《欧洲常规部队条约》、关于互信和安全措施的文件《领空开放文件》(Ciel ouvert)、《代顿协议》等,以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框架内有关军备控制的种种倡议(打击轻型武器和小口径武器扩散行动,法国和荷兰联合提出的有关军需储备的倡议)。今天,常规武器起到特有的战略作用,而不再仅仅被看作是核威慑力的一种辅助手段。
“预防”构成实施国防战略的第一步骤。“预防”要求该国通过情报工作,达到具有掌握预测事件发生、预测局势发展的能力和自主判断能力。法国国防外交通过跟伙伴国开展战略对话、交换情报、军事援助或军事合作等国防和安全合作关系,也起到“预防”作用。
“远程派遣和打击”构成法国军队模式的内涵。即要求法国具有向欧洲或欧洲大陆以外地区派遣军事力量的能力,以及快速或长期部署多兵种部队的能力,以迅速获得战区主动权。这些都是关键因素。
保护公众、国家政体和领土完整是一项永恒的使命。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捍卫国土完整。这是指在任何时候都能够阻止针对本国领土或国民的劫持、报复或侵略行为,或在遭遇力量对比悬殊的进攻时努力减少所受损失。此外,鉴于欧盟内部实行人员和财产自由流通,法国因此越来越将捍卫领土完整的理念纳入到跟邻国和同盟国合作关系框架内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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