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与社会保障

发布于 : 2006年12月20日
法国的健康与社会保障制度出于全民互助的思想,创建于二战后初期。这个制度对于法国取得的发展水平作用甚大,往往为外国所称羡。

 法国实行了几十年之久的病史记录和社会医疗保险惠及每位公民的终生。

世界卫生组织(OMS)在2000年的一份报告中对世界各国的卫生制度进行排列,把法国列为第一。两年之后,世界卫生组织又承认法国的医疗制度是全世界最好的。事实上法国是平均寿命增长最快的国家,多年来每年增长两到三个月。2004年平均寿命超过八十岁,而且健康生活的年份不容忽视。
法国也是出生人数冠军,是欧盟生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每个妇女生育1.9个儿童)。法国之所以取得如此良好的数字,应该归功于卫生、预防和医学的进步,以及医疗的质量,尤其是归功于法国的健康与社会保障制度,归功于生病和生育时由社会保险承担费用。

一个造福全民的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在法国结束了疾病、劳动事故、孤独和年老意味着贫穷甚至夭折的时代。法国这个制度今天之所以在世界上为人称羡,是因为它确实改善了法国人的健康状况,同时也因为它建立在一些基本的价值观之上:团结互助—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平等享受医疗和社会保障。这个制度对工薪人员、企业和社会都有好处。不过有一点不能搞错,这个制度是长期的社会和政治实践和以人为本的努力建设的成果。
行乞现象委员会1790年的一份报告把“救助处于任何生活环境下任何年龄的贫困者置于国家最神圣的义务之列”。然而,直至二十世纪初,国家并不是唯一的行为体,社会保障和救济由资方、慈善团体、救济团体和教会等分担。尽管如此,道路已经指明,尤其在1914年至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行动步伐得以加快。人们认识到工人们“难以忍受的”生活条件对于健康的危害,十九世纪医生们曾经激烈地揭露工人的生活条件,儿童、妇女和男人们每天工作十三到十八小时!1936年6月,在莱昂·布卢姆的左派政府执政时期,在不降低工资的条件下,法定劳动时间从每周48小时改为40小时,而且职工获得十二天的带薪假期1。
1939年,家庭法典把享受家庭补助的范围扩大到全体在职人员。接着,通过设立老年职工补助、企业互助会和公务员互助会,以及1940年救济法颁布后设立的失业补贴,逐步走向为全民设立一种强制的社会保险制度。

保障“明天的安全”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2005年10月庆祝六十周年—尤其要归功于受到法国解放的特殊形势支持的一个人的努力。此人是皮埃尔·拉罗克,他筹划的社会保险目标为“达到社会更公平”和“在明天的安全的层面上,减少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不平等”。
早在1931年已经通过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补偿疾病、年老、残废和死亡等风险。随着1945年10月4日和19日法令的颁布,对全体职工的强制社会保险建立了。这个制度以分担为原则,以强制和普遍的互助为基础,通过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办法集资(采取收入源头代扣制,由雇主和被雇佣人缴付)。社会保险不仅向生病者支付替代收入,而且提供治疗和某些社会服务。1946年的一项法律确立了一个原则,将社会保险普及到全体法国人,无论是否工薪人员。
从此以后,以偿还医疗费、住院费、药费,支付家庭补贴(根据收入和儿童人数计算)、以天数计算的生病补贴、生育补贴,以及残疾、工伤、退休或丧偶的抚恤金或年金的形式2,向享受社会保险者提供服务。从1999年起,全民医疗保险(CMU)使最贫困的人们,即因无业而不缴纳社会保险金者,也得以享受与缴纳社会保险金者同样的社会保险。

财务紧缩和社会团结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第一次石油冲突以来,随着经济危机、失业人数上升、平均寿命延长—导致在职人员比例下降—和退休待遇改善,社会保险的帐目长期出现赤字,虽然多次重组和改革,收入减少,支出相反增加。
因为事关重大,事关维护法国人珍视的一项制度的大事,为此必须厉行节约,并且要求每个人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因此,从2004年起,某些疗效未经证实的药品和某些“舒适性”治疗不再向患者作补偿或减少补偿。
2005年设立的协调治疗(由主治医生指引患者求诊专科医生)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求诊。由于各种治疗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协调,也改善了患者的随访工作3。
另外还展开了宣传运动。最近一次关于通称药品4—它的发展已经使2005年的医疗保险开支节省5.61亿欧元—的宣传,估计到2006年底可使通称药替代品牌药的比例达到70%,从而再节省一亿欧元。
至于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宣传运动5,—为节约开支,也为了公众健康的原因于2002年展开—它使2003年至2004年的处方减少10%。新近的调查显示,法国人已经吸取教训,采用别的药品治疗。一切为了维护一个公平、互助和有效的制度。

                            张以群 译

1. 带薪假期于1956年改为三周,1969年改为四周,1981年改为五周。
2. 自1968年起,社会风险保障分成三个独立的类别:医保、家庭和养老。
3. 在法国历来可以自由选择医生就诊。不过,2005年起,享受社会保险者被引导确定自己的“咨询”医生,以避免多头就诊。
4. 通称药参照一种品牌药复制,其药理、剂量、疗效和安全保证均与品牌药相同。药价因不含开发费用而更为低廉,因为品牌药的专利已经期满,属于社会共同科学财富。
5. 世界卫生组织早已对过度和往往不恰当使用抗生素的现象敲响警钟。滥用抗生素会引起耐药细菌成长,从而影响疗效。
欲知更多详情,请参考:

www.sante.gouv.fr
www.travail.gouv.fr


法国社保向国际出口

波兰和中国借鉴法国经验建立自己的医疗保险制度。
2006年1月31日,波兰决定借鉴法国经验建立药品调节制度。这个正在谈判的法波合作项目以药品补偿决定的透明化和为波兰培养药品和保健产品评估人员为目标,将调动卫生和团结互助部社保司和卫生权威机构的专家,以及外国的专家参加。
国际关系开发与协调署(Adecri)于2006年4月取得一个技术支持项目,在英国委员会牵头的一个中欧协议的框架内帮助中国建立一个保障全民享受社保服务的有效的社会政策。这个项目享有欧洲委员会拨款的一千万欧元预算,在五年内分期进行。计划实施的有在中国成立国家社保培训中心。该中心可能同设在圣艾蒂安(卢瓦尔省)的法国学校建立校际关系。不久之后,即将在北京举行一次中欧讨论会,对该项目进行初次评估。

M.G.
 www.adecr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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